近年来,数据跨境流动成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,我国在这个领域还面临着许多难题,怎样突破困境,达成数据跨境的有序流动,这值得深入探究。
发展现状
2023年12月,国家数据局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《“数据要素×”三年行动计划(2024—2026年)》,该计划重点提到了推动数字经济对外开放,当下我国在数据跨境流动方面有了一定进展,企业对数据跨境的需求正逐步增长,一些大型科技企业已经有了一定的跨境数据处理经验,然而整体水平跟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差距。
但是,我国相关的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,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则不清晰,流程也不明确,这对企业开展跨境业务造成了阻碍,也不利于数据的高效利用。
监管立法短板
目前,我国在数据监管立法方面,缺少有序协调的顶层规划 。数据域外治理手段不清晰 ,在处理跨境数据纠纷时 ,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与手段 。部分国内规则和国际规则不相匹配 ,甚至脱离于全球数据治理体系之外 。
这样的立法现状对数据跨境的顺畅流动起到了制约作用。企业开展数据跨境业务时,会面临许多法律风险。这是因为企业常常不熟悉国内外规则的差异。所以导致业务受到阻碍。进而还影响了我国参与全球数字经济竞争的能力。
现有监管模式问题
我国主要借助数据本地化政策来实施监管,目前尚无专门机构对数据跨境流动开展统筹管理。这种情况致使监管处于分散状态,各部门之间在沟通协调方面存在困难,进而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。
数据本地化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数据安全,然而它限制了数据的合理流动,还限制了数据的优化配置。由于缺乏统一管理,监管效率变得低下,进而无法及时适应快速发展的数据跨境形势。
完善法律规制
体系化的专门法律规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,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碎片化程度很高,缺少系统性和针对性,在数据隐私保护以及数据跨境合规等方面,存在着许多空白。
我国应当推动数据基础制度以及规则的立法完善工作 ,欧盟的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(GDPR)为数据保护提供了全面且细致的规则 ,我国能够借鉴其经验 ,构建契合自身国情的法律体系 ,以此为数据跨境流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。
推进国际合作
目前在国际上,处于国际数据联盟框架之下,许多发达国家在加强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建设,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在加强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建设,并且都在进行规范统一。我国应当围绕数据供给这一关键领域,加强与贸易伙伴国在数据基础制度与规则方面的协商,我国还应当围绕数据加工这一关键领域,加强与贸易伙伴国在数据基础制度与规则方面的沟通,我国也应当围绕数据治理这一关键领域,加强与贸易伙伴国在数据基础制度与规则方面的沟通。
进一步完善跨境数据流动的国际合作框架,建立起合作机制,建立起信任机制,这有助于弥合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差异,打造出良好的数据要素产业跨境发展生态圈,以数字技术为基础,以制度规则为基础,持续建设数据要素跨境服务平台,促进数据跨境实现高效流动。
对接国际规则
DEPA、CPTPP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,对数据跨境流动给出了清晰要求,我国需积极对接这些规则,探索构建合法安全且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,实施“引进来、走出去”的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战略。
对接国际规则,能够营造出良好的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环境,吸引更多国际资源,还能提升我国在全球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力,让企业在更规范有序的环境里开展业务,提高数据配置效率。
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,我国要怎样进一步加快推进数据跨境流动?又如何融入全球数字经济体系?欢迎大家评论互动,也请为本文点赞和分享。